流景闲草

作者:七堇年 来源:《意林12+》

  十几岁时喜欢一个人,面容素净如雪地般的高个儿少年。那一年,从秋天到第二年的春天,他天天走路回家,我就远远跟在他后面亦步亦趋。

  他是那样姿态端然的少年。我知道他与所有人都不同,左右手均可以写漂亮的字。

  姑妈从英国回来的时候,送给我一支从莎翁展览馆附近的纪念品店里买回的鹅毛笔。我拆开朴素简洁的包装,欣喜的瞬间,第一个想起的人便是他。

  那日下午,我骑车穿越大半个城市,去书店里买来一本薄薄的英文字帖,开始练习漂亮的圆体字。因为我曾经在老师给全班放电影、镜头里闪过一篇漂亮的圆体字书信的时候,偶然听到他惊叹,太漂亮了。

  在那年春天结束的时候,我开始夜夜在台灯下透着灰白的薄纸,蘸墨临帖。那封信,我几乎写了两年。夜夜面对着信纸,强迫症一样练习如何把每一个字母都写得像一首诗。

  在快要毕业的时候,我终于决定去找他。是在他生日的时候。我带着写了两年的信,最后一次跟着他回家。夕阳之下我在他后面走着,一直凝视他的背影,心跳变得粗犷激烈。

  追上他的那一刻,我几乎深吸一口气。喊了他的名字,把信交给他。他略带诧异地点点头,拿过了信,然后转身继续向前走。

  我亦转身,却竟然双手捂面,禁不住哭出来。那个时刻我怀疑,这难道就是我用七百多个日夜,换来的一个潦草结果吗?他又怎么能够知道,白纸上那些漂亮的英文,是我整整两年时间一笔笔练习出来的告白。

  毕业前后,他都曾经主动联系过我。他送给我一本《枕草子》,说:“这是清少纳言的随笔,我很喜欢,送给你。”

  回到家之后,打开那本书,看到里面夹着的一封信。字迹相当漂亮,一如我早就熟知的那样。鼓起勇气即刻翻到信纸的最后一页,果然,在结尾处写着“非常抱歉”。那一刻我的头脑中有着瞬间的空白。

  多年之后的同学会上又见到他,这个曾经占据了我全部心情的少年与我拥抱。他清晰而灼热的心跳敲打着我耳朵的鼓膜,令我忽然间感到怆然的眼泪夺眶而出。头脑中闪现的是那两年寂寞卑微的少年岁月。我此刻埋在一个曾经等待过的怀抱里,却因再次怀抱了曾经的等待,而终于明白成长的意义。青春的奢侈,便在于能够有足够清澈的心情,用七百多个夜晚去写一封信,给一个并不属于将来的人。

  此后的人生,也许不再会用两年的时间,练习为一个人写一封信。不再会跟在他后面,目送他回家。不再会暗自祈祷着用最优美的方式相遇,却实际上在仓促转身的一刻痛彻心扉地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