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初恋

作者:刘轩 来源:《意林12+》

  第一天从学校回来,老爸站在家门口等我。

  “学校什么样子?”他问。

  “绿色的!”

  “我问你学校什么样子,不是问你颜色!”老爸瞪着我。

  我没出声,低着头,强忍着不让泪水滴下来。在学校一整天,我都是这样低着头,盯着地上看,我只记得绿色——学校的绿色地毯。

  到美国的第二天,老爸就带我走到路口,指着不远处一个尖顶的教堂说:“过两个礼拜,送你进那所学校。”

  我只看到教堂和它前面的停车场,没见到学校,心想:“原来美国人上教堂,就是上学。”

  直到上学的前一天,老妈带我去注册,绕过教堂,经过一大片红砖墙,看到一扇小门,上面挂了一个白色的十字架,下面写着一行小字——圣家(HolyFamily)。几个穿蓝色宽条纹制服的小孩,主动跟老妈打招呼,我才知道原来学校躲在教堂后面。

  老爸决定送我上天主教私立小学,大概因为听说去公立小学的东方孩子,常因为种族歧视而挨揍。

  这里的同学果然很友善,他们排成一行,跟我握手。

  “你叫什么名字?”一个同学问。

  我怔了一下,不懂他说的话,四周所有的同学居然一齐大声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惊慌得愈加不知所措了,终于想起自己会的一句,低着头,小声说:“我不知道!”

  一下子,全安静了。接着整个教室里笑成一团。老师赶忙挥手,把笑声压下去。

  “他叫‘轩刘(Shiuan.Liu)’。”老师拿着资料卡,念出我的名字。她的发音很怪,读成了“尚卢”。

  从此,我就变成了“尚卢”。

  其实来美国之前,我已经会了英文的大小写,也学了几句基本的会话。

  但是那天,我为什么连最简单的一句,也没听懂呢?我发觉,跟老爸、老妈学的英语好像不管用,因为美国孩子都不那么说。即使说,也不是那个调调。学英语,由过去最没道理的事,从上学的第一天,变成我心里最重要的事。

  我知道,如果我不学,我会孤独。

  如果我不学,我会被欺负。

  如果我不学,就像上学的第一天,即使别人不侮辱我,我也会有被侮辱的感觉。

  这就是为什么每个半句英语不通的孩子,到美国没多久,英语都能讲得呱呱叫的原因。

  把你丢进去,让你浮浮沉沉、自生自灭,若你不想淹死,自然就会了。

  而且,父母的教育水准越差,他们孩子的英语可能说得越“地道”,说得没一点中国腔,跟老美一模一样。

  对我的导师,一头蓬松白发、五十多岁的普兰蒂太太(Mrs. Pruntey)来说,我必定是她教学生涯中的一大挑战。

  她把一个小笔记本和一支铅笔交到我手上,看着我把黑板上她规定的功课,一个字、一个字地照抄下来。

  我只是照抄,不懂字的意思,也不知道单字与单字需要间隔。

  但是普兰蒂老师并不立刻纠正我,更从来没帮我抄过一个字。她只是不断点头:“很好!很好!”

  我感谢她,她懂得教语文的道理——把我丢下去,让我自己挣扎。

  挣扎中,学得最快。

  我也感谢莉莉(Lily)。她是希腊人,有着一头深褐色的鬈发和像日本卡通娃娃一样大大的、湖水般的眼睛。

  我不记得我们是怎么“搭上线”的。

  只记得每次,我都用一个耸耸肩,加上手势和几个支离破碎的单字开始“交谈”。

  我们居然很来电。

  我没有玫瑰花向她示好,但我很会折纸,每天都折几只鹤和船送给她。看她抽屉里有我的一大堆折纸,是我最大的快乐。

  我甚至自己发明了几个花样,折出非常复杂的太空船送给她。

  小学二年级,我居然证实:爱情,是艺术创作最大的原动力!

  但是,有一天,我发现她居然把我折的一只鸟,送给另一个女生。

  我很不高兴,整天不理她。

  她急了,用很快的速度向我解释,快得我一个字也听不懂。

  我扮了个鬼脸,在我贫乏的词汇里,想找一个恰当的字。我终于想到电视里,当人生气时,常说的一句话:“我恨你!(I hate you!)”

  她突然呆住了,眼睛里涌出泪水,猛转身,冲出教室。

  我没有向她道歉,直到看见她放学时,扔掉了所有的折纸,才意识到——我说错了话。

  三年级结束的时候,我家搬到离市中心较远的湾边(Bayside)。

  最后一天,老师代我发饼干给每个小朋友。

  然后,全班排成一列,跟我握手道别。

  这时候,我已经叫得出每个人的名字,并说一大堆感性的“离别赠言”。

  但是握到莉莉的手时,我沉默了,眼睛又转向地面,好像我上学的第一天一样。

  多年后,我上了高中,有一个暑假,在圣若望大学修了几门课。

  每次去学校,巴士都得经过“圣家小学”,使我想到玛莉修女如何教我们过马路,普兰蒂老师怎么要我们排队上厕所。

  每次,看到有褐色鬈发的女孩上车,我的心都一惊,觉得那会是莉莉……

  余娟摘自《叛逆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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