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为何不怕小偷

作者:陈小曼 来源: 《意林》杂志

  不设防的“菜园门”

  2011年7月,在美国工作了4年的老公张鸣终于给我办妥了绿卡,我带着女儿漂洋过海来到维吉尼亚州的首府里士满。

  到了后,我们在一幢独门独院的欧式小屋前停住,“到了。”张鸣拉着我进去。房子是很漂亮,三室两厅两卫,房顶有阁楼,前面还有大草坪。可大门只是一块很薄的木板,落地的玻璃窗用力一抬就能打开。跟隔壁邻居之间没有围墙,只在草坪上种了道五六十厘米高的灌木。“这不明摆着喊小偷来嘛,能住人吗?”住惯了钢筋水泥铁窗铁门的我,找不到一点安全感。

  我把自己的担忧告诉张鸣,他却哈哈直笑:“美国人家里没啥好偷的。”我一听愕然。

  “原因很简单。第一,美国人买东西都是刷信用卡,一般老百姓都不怎么用现金;第二,美国的家电家具、电子产品价格低、淘汰快,没人那么傻冒险去偷这些东西,而值钱的东西,人家一般都会直接在银行租个保险柜存起来;第三,美国大部分家庭都买了各种财产险,失火了被盗了都由保险公司赔,所以他们一点不担心。”

  财产权第一

  老听张鸣说美国的小偷少抢匪多,开始我还不以为然,没想到终有一日,我居然成了那个倒霉蛋。一个周末,我背着刚买的新款LV,准备去停车场取车。突然一个踉跄,感觉被人撞了一下。等我站稳回过神,猛地发现包没了。我赶紧报了警。

  3天后,警局打来电话说嫌疑人抓到了,通知我去认人。隔着单面透视玻璃,我一跟就认出了那个抢匪,我问那个负责的莱恩警官,这个家伙会坐多久的大牢。莱恩警官说具体要看法官的判决,不过以他的经验应该是3个月左右。“什么?”我吃惊得眼珠子都快掉下来。莱恩警官笑笑说,联邦法律对于冲动犯罪是网开一面的,但是对于预谋犯罪则是罪加一等。比如这个嫌疑人吧,是因为你的包太漂亮了,想送给女朋友才会一时控制不住,所以比入室盗窃的那个量刑轻,这很正常。

  不过,有些州县有的时候却别出心裁,不走寻常路,对于小偷的刑罚方式千奇百怪,常常出人意料。大约半年前,有天我去镇上的沃尔玛超市买食品,隔着老远就看见一个30多岁的白人妇女,脖子上挂着个半人高的大牌子站在卖场门口,一脸的羞愧和无奈。走近一看,牌子上用红色大字写着:“我是一个小偷,我在沃尔玛偷东西。”

  同行的米歇尔太太说,这个女士已经在这里站了好几天了,因为她在卖场里私藏了两瓶面霜想飞单,结果被当场抓住,法官判她在这里挂牌示众一个星期,以免除60天的入狱惩罚。

  我想这件事倘若发生在国内,肯定会掀起一场人权问题的大讨论。可是在素来讲求人权的美国,这样的场面民众却能司空见惯,广泛接受,实在是一大奇事。或许他们更注重的是财产权和受害者的人权吧。就是这些百花齐放、因人而异的量刑方式,真正抓到了不同种类小偷的“七寸”,同时最大可能地保护了受害者的权益。这种立法思想,也许值得我们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