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共享真是互联网精神吗

作者:南桥 来源:《意林·作文素材》

  免费与分享的互联网“精神”是一种人为建构,不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有时候,分享的背后有长期谋利的诉求。而在创意行业,可以说免费分享的精神并不存在,因为这违背了行业的存在规律。

  去年我听过《世界是开放的》作者柯蒂斯·邦克教授讲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去澳大利亚的时候,澳大利亚教育界的人在说美国流行免费共享。回到美国,他说美国同行在说澳大利亚流行免费共享。这个现象对于《世界是开放的》作者来说,不无讽刺意味。从某种意义上说,免费与共享精神,从来就没有发生过。如邦克教授观察到的那样,对于免费和共享,各个国家互相误读,结果以讹传讹。另外希望免费和共享,有时候是产品消费者的呼吁和希望,或是应付版权保护不胜其烦时的抱怨,这也反过来说明美国版权保护的严谨和烦琐。

  与“版权保护”(copyright)相反的有“版权留下”(copyleft)一说,“版权保护”是为了限制他人任意使用创作物的自由,而“版权留下”则允许他人任意修改散布作品,即使个人在软件上做了修改重新发布,也应该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但是这种方式,迄今为止,雷声大雨点小,并没有产生倡导者期望的普遍现象。

  与之相关的“创意共享协议”是一个非常出色的理念,但很多使用创意共享协议的版权所有者禁止商业应用。需要借产品盈利的作者或公司,很少会将自己的产品推向“创意共享”。说白了,这么做等于自掘坟墓。在这个走向扁平和开放的时代,你或许能从网络上搜索到如何修理冰箱漏水的录像。这或许是个人希望借此获得关注,或是某些公司的一种促销手段。但是,要想去找约瑟夫·奥尼尔的一部完整小说,则几乎不可能。连我这个译者,有时候去向作者讨要电子版都不能如愿,不是作家不想给我,而是他也需要向出版商交代。一旦电子版泄露,以后书就无法制作成电子版,在亚马逊等平台上销售。

  百度版权冲突,也反映了中国互联网发展的一些畸形。笔者小文《剩女是个伪命题》发表后,被某知名网站转载,不但不署本人名字,还义正词严地加了一条“版权说明”:独家原创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网站下面律师联系方法和电话等一应俱全。该文还同时配发了一名模的照片。我在Facebook上说到此事,一美国朋友点击此文链接,说我怎么在上黄网。一篇文章,侵犯了我的文字版权,把超模的图片弄得如若黄网,我想也侵犯了超模的肖像权。不知一些网站,怎么这么胆大!

  但是这种胆大,却不是来自艺高,而是因市场混乱。

  数年前,我有一个美国朋友德蕾莎·伍德兰接受《经济观察报》采访,说到了侵权问题:“美国企业还是时常遇到侵权问题。从长期来看这不仅损害美国企业的利益,也有悖于中国的自主创新。因为中国企业一旦轻易得到技术,他们也就不愿意自己研发。”所幸,随着大家维权意识的提高,很多企业的版权意识已经强化。

  (摘自网易)

  【素材分析】版权保护,是一个严肃的问题,不仅涉及深层次的道德,还有更远的利益。事实证明,知识产权如果不能有效保护,整体的经济文化产业必然受影响。而强调知识产权保护的美国,非但作家的权益能得到保护,连电子出版行业和阅读器厂家,都走在世界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