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炫猎”:野生动物保护之殇

作者:未知 来源:《意林·作文素材》

  【适用话题】野生动物保护 生态平衡 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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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1月21日晚,网友@光阴几何web在微博爆料:“近日,听闻西藏墨脱县向导说,有打猎人在该县雅鲁藏布大峡谷核心区布下大量钢丝套,猎杀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白鹤和西藏自治区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豹猫。”“这是要把祖国大地的野生生命都逼上绝路吗?”随之附上四张触目惊心的图片,其中一张图片显示,打猎人一手捏住白鹤的脖子,另一只手拉开白鹤的翅膀,图中打猎人满脸笑意像在炫耀自己的成果。众多网友呼吁监管部门立即展开调查,严惩犯罪分子。22日晚,墨脱县林业局局长兼森林公安局局长旦增表示,已接到上级部门指示要求核查此事,目前已介入调查,查实后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素材链接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均属于违法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专家视角

  四川省林业科学院副院长刘少英:捕杀野生动物,严重的会造成整个生态系统的破坏和失衡,也会导致物种珍贵基因的流失。高原生态更为脆弱,杀害野生动物的行为对生态的破坏就更为严重。

  【考场仿真试题】对于近期网友热议的“微博炫猎”事件你有什么看法?请写下来,要求不超过150字。

  【范文片段示例】在微博上炫耀猎杀野生动物,比炫富更加浅薄无知。如果说炫富是一种心态问题,炫耀猎杀保护动物则是一种对法律和文明的无知与践踏。这样的行为能得逞,说明我们对野生动物的保护还不够。对这类无知近乎无耻的行为,不能止于群情激奋和道义上的谴责,还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进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