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罚款不封顶”,环保“高压线”贵在执行

作者:湍水石 来源:《意林·作文素材》

  【适用话题】环保 有法必依 贵在执行 执法必严

  大气污染如何防、十面“霾”伏怎么破?2014年12月22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取消了现行法律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企业事业单位罚款“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封顶。

  应当说,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祭出“罚款不封顶”的撒手锏,无疑是老百姓的“福音”。不过,一个无法忽略的事实是,徒法不足以自行。于大气污染防治法而言,规定容易执行不易。一则,当前环保执法方面,职能交叉、九龙治水的现象仍比较严重;二则,公众参与环保诉讼的热情不高。有媒体报道,我国目前77个“环保法庭”面临着无案可办、门庭冷落的尴尬。治污,“有法可依”做到了,“有法必依”必须做到;“有法必依”做到了,“执法必严”必须做到。只有让法律真正“硬”起来,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环保罚款不封顶”的规定才能落到实处。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再严厉的经济处罚也只是停留在“钱”上面。而为了防止一些企业抱着“大不了出钱了事”的心理而无视环境污染,还有必要着力追究责任人的司法责任。根据刑法“污染环境罪”规定:对违反国家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多年以来,这一罪名鲜有司法实践,基本都是由环保部门罚款了之。不论是“环保罚款不封顶”,还是“污染环境罪”,都需要在实践中落实到位,让那些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人财两空”——只有各项制度一起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制度的善意才能更好地发挥,才能达到维护正义和保护环境的双重目的,而我们的环境,也才能得到更好的呵护。

  (摘自《荆州日报》

  2014年12月25日)

  【素材分析】治理大气污染,早日破除十面“霾”伏,“罚款不封顶”的政策固然能让广大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但如果执法不严,不能将污染环境定为司法责任,依然会出现“出钱了事”的局面,只有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有效结合司法处罚,才能让广大企业真正将污染环境视为不敢触碰的“高压线”,“环保罚款不封顶”的规定才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