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羡余”

作者:王爱军 来源:《意林原创版·讲述》

  明弘治十五年(1502年),明孝宗任命两广总督刘大夏为兵部尚书,时常向他询问政务的得失,很是嘉许。有一天,他在文华殿召见刘大夏,告诉他说:“朕偶尔有办不了的事,常想召你来商议,又往往因为不属于兵部范围的事而打消了念头,今后有该实行、该罢除的事,你可以直接以密件的形式呈上来。”

  这种密件称为揭帖,是皇帝对最为亲信的人实行的一种特殊待遇。对臣属来说,有资格写揭帖不仅意味着可以直接跟皇帝交流,更是一种关系的象征,是无数人求之不得的事。没想到,刘大夏连想都没想,就回绝说:“臣不敢。”

  孝宗很奇怪,问他:“为什么?”

  刘大夏回答说:“您不记得宪宗朝李孜省通过揭帖欺上瞒下、贪赃枉法的事了吗?这可以作为借鉴。”

  孝宗说:“你是为了议论国事,怎么可以和李孜省损人利己的行为相比呢?”

  刘大夏说:“微臣上呈密件,朝廷推行密件,慢慢成了规矩,就像前代所行用墨笔书写的非正式诏令一样,容易让坏人钻空子。陛下的作为,应当向古代英明的帝王学习,或效法近代的祖宗。公事的是非,要和群臣公开讨论,然后,对外的交给枢密院或兵部处理,对内的和大学士商量就可以了。如果用密件,时日一久视为常规,万一有匪人冒居显要的职位,也实行这种方法,祸害不可胜言。这实在不能做后世的常法,微臣不敢照办。”

  孝宗听了,不住地点头,称赞说:“当初外官进京朝见,多会带诸般礼物送给在京大臣,只有你和左都御史戴珊不肯接受,现在看来,你不爱财,是因为不怀私念啊!”

  刘大夏拜谢说:“臣不敢当,金玉财富人人都爱,私心杂念谁都会有,微臣不过懂得放下而已。”

  曾经,刘大夏被任命为广东布政使,当地官府有一种“羡余”钱,从来不记在账上。这相当于现在的小金库,以前担任布政使的可以随意花销这笔钱,甚至直接装进自己的腰包,这个习俗相习已久,被看做无可非议的事。刘大夏一到任,便打开府库清点,恰巧他的前任没有拿完而剩下一些“羡余”钱。管库的小吏便把这种成例向他报告,说这笔钱不必记入账簿。刘大夏听后沉默了好一会儿,猛然大喝道:“我刘大夏平时读书,有志于做好人,怎么遇上这件事,就沉思这么长时间?实在愧对古代贤人,算不得一个大丈夫了!”当即命令管库小吏把这笔钱全数入账,作为正式支销,自己分文不取。

  刘大夏居官40余年,从不为自己捞钱财,也不为子孙营产业,祖传的田产亦任人侵蚀,不与相争。他一生仕途起起落落,然而因为心胸坦荡,从不以此为意,世人把他与王恕、马文升合称为“弘治三君子”。在明朝昏暗的官场,刘大夏轻松活到了81岁的高龄。

  人这一生,最容易背负上东西舍不得放下,所以常常被名利、权力等欲望所吸引,欲罢不能,越活越累。佛经上说:“如何向上?唯有放下。”放得下,才能卸去身上的重负,让生命的旅途更为轻松、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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